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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潜自然资规出告字〔2020〕15号)
时间:2021-01-01浏览:169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2008〕42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潜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潜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竞买人资格

  1.竞买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法律法规对申请竞买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或限制其申请竞买土地:

  (1)对尚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存有闲置土地的相对人;

  (2)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370号)文件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本次出让只受理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邮递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三、公开出让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二)时间安排:

  1.公告和出让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月1日8:00起至2021年1月21日17:00止。

  2.申请报名时间:2021年1月10日8:00起至2021年1月21日17:00止。

  3.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1月21日17:00。

  4.竞买资格确认时间:我局对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于2021年1月21日17:30前签发《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申请人持《竞买资格确认书》等材料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申请竞买人资格经审查不合格的,竞买申请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5.挂牌竞价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22日下午17:00。

  四、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1.竞买申请人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竞买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委托报名竞买的,须同时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以及委托代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竞买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征信记录信息打印件两份(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适时信息结果)。

  4.提供该项目是大健康产业项目证明材料。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两份。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复印件均加盖公司印章,原件用于查验。

  五、特别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人应自行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宗地范围、界线、出让宗地现状、周边相邻关系以及出让文件内容;对出让文件内容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方式向潜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出让宗地范围、界线、出让宗地现状、周边相邻关系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本次出让宗地后,不得以本次出让宗地的出让文件内容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2.若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在后续生产经营中擅自变更大健康项目属性,则优惠的70%的差价部分将依法追缴。

  3.本次挂牌出让宗地设有底价,底价不得低于土地出让起始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最高报价未达到底价的不成交。

  4.本次挂牌出让竞得人产生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成交价款的20%部分即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超出部分转作预付款。竞得人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定金不予退还。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0日内交清本次挂牌宗地的出让价款,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定金和预付款转作出让价款。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还,并以出让价款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天后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出的利息,赔偿出让人损失。

  未竞得者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5.其他相关要求及未尽事宜,按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挂牌出让须知、出让合同样本等相关出让文件资料约定执行。

  报名地点:潜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拍卖地点: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1)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潜山天柱山支行

  账号:12755301040001090

  (2)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潜山皖城支行

  账号:1309078019200006703

  (3)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潜山支行

  账号:34001684301050272546

  (4)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潜山农商行营业部

  账号:20000134410110300000018

  (5)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农发行潜山市支行

  账号:20334082400100000209482

  (6)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

  账号:181201145902

  (7)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潜山市支行

  账号:100113186660019999

  (8)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潜山江淮村镇银行营业部

  账号:20000134410110300000034

  (9)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潜山支行

  账号:1692801021000002597

  联系人:汪先生、丁先生

  联系电话:0556—8970331

  潜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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