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人才网)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卫发〔2021〕14号)和《潜山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潜卫人口家庭发〔2020〕25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保育员就业技能水平,切实加强保育员队伍建设,严格规范保育员工作,不断提高保育员拥有专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率,潜山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就业训练中心拟定于10月中下旬组织举办全市保育员职业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市有意愿参加保育员职业技能培训的城乡普通劳动者和正在从事保育员工作的从业人员(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国家公职人员除外。
二、培训时间及课时
2021年10月中下旬(150课时),具体时间报名成功后等待通知。
三、培训内容
(一)理论培训内容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职业道德;专业理念;卫生保健知识;安全防护;生活照料;早期发展支持;沟通与反思。
(二)实操培训内容
卫生消毒;健康管理;疾病防控;安全防护;饮食照护;睡眠照护;清洁照护;活动组织与支持。
四、培训及技能鉴定费用
(一)培训费用
六类人员(贫困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可免费参加培训。
(二)鉴定费用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04〕198号)文件规定收取。
五、技能鉴定要求及相关补贴
(一)参加初级鉴定的须年满16周岁;参加中级鉴定的须年满23周岁,且开据年满6年以上的保育员相关工作证明;参加高级鉴定的须取得中级证书4年以上。
(二)同育儿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从业人员,通过本次培训获得保育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2个月内,可至潜山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申请享受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上午截止。
七、报名途径
(一)电话报名
0556-8921095 18056912065 方伟
开发区潜阳路77号人力资源市场
潜山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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