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杂谈] 一条落选的潜山旅游宣传广告语

[复制链接]

帖子
2
威望
10 点
红花
11 枚

青竹道人 发表于 2017-4-13 22:5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潜山县征集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
1.潜山县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
       合二为一天柱    抱阳化阴佛卧——安徽潜山幸福
2.创意说明:
合二为一:(1)天柱峰的形状给人第一眼的感觉就是“合二为一”。
(2)此处从山峰的形状(特别像点赞的大拇指)及“合二为一”的词语,都是暗指我们国家的团结统一。
(3)该词语中数字是虚指的数字关系,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暗含阴阳的概念。
天柱:(1)动词词性,指“擎天支柱”。
      (2)名词词性,指天柱峰。
合二为一天柱:表面上看是在描写天柱峰本来的外形,实际上更深刻的含义是指“全中国人民团结统一可以变成擎天的支柱(引领世界和平发展的主要力量)”,也就是说天柱山是全中国人民团结统一的象征,而且是自然天成,毫无牵强附会之感。
抱阳:如果集中注意力看久了,就会觉得天柱峰是双掌合并捧着一个坚强的物体,他直通上天具有无限灵性,是天下万物生化的“根本”,是天人之间相通的桥梁或纽带。
化阴:在我国传统文化关于阴阳五行的学说中,“阴阳互根、阴阳化育”是最基本的阴阳关系。前面有了阳性物体,接着就应该是阴阳结合育化天下万物,符合天柱峰是皖国的源头之说。
佛卧:(1)天柱山有玉镜山绵延30公里,优美的山脊线构成一个体态匀称的卧佛,人称“天柱卧佛,怀日观音”,恰好符合“化阴”的概念。
    (2)同样具有名词和动词两种词性。
3.对偶关系:(1)上联中的数字“二、一”与下联中的“阴、阳”看似没有数字上的对偶关系,实际上不是这样。因为在我国古典哲学关于事物阴阳属性的分类中,奇数属阳,偶数属阴。前句中的“二”属阴,刚好对偶下句中的“阳”。同理,前句中的“一”对偶下句中的“阴”。这些词语之间的不只是表面上的对偶关系,更为重要的是它们暗指天柱山地区是“阴阳调和阴阳和谐”的地方,符合下文中将提及的“齿轮咬合”理论,自然地就得出广告宣传的结论语。
   (2)天柱与佛卧:除了它们的词性和阴阳关系对应外,更为巧合的是它们之间还是形状上的对应,一个挺立擎天,一个安静躺卧。
幸福:(1)在人们过去的认识中,以为世间的万事万物是一种网络状的连接关系。随着科技进步以及人们对世界认知手段的改变,现在的我们知道,整个世界更多的是一种齿轮状互相咬合共同运动的状态,亦即我国传统文化中一再强调的“天人合一、阴阳调和、阴阳和谐”等等理念。无论何事何物,只要是进入到这种状态,就是“有序的、健康的、和谐的、幸福的”。
   (2)道教文化的核心内容就是“顺其自然、阴阳和谐”。因为天柱山地区的自然景观与人类文化活动合符道教的教义,所以成为了道教文化的主要活动地区。正因为如此,该地区在各个时代都涌现出彰显人之灵性的重要成就,比如左慈炼丹、三祖寺、二乔、京剧、黄梅戏曲、现代通俗小说……等等。
   (3)有独特的自然景观,深厚的历史文化背景,天人合一阴阳和谐的环境,根据前面提到的“齿轮咬合”理论,这里的各个元素都是处于“有序的齿轮状的良性循环”之中。对于身心疲惫的现代人而言,天柱山所在的潜山地区理所当然的就是“无比幸福”的地方,是人人向往的心灵归宿。所以,广告语顺理成章地得出“安徽潜山幸福”的结论。
4.从天柱山山峰的形状、名称、我国文化精髓、中国文学独有的表现形式(对偶句)及社会学意义等方面综合概括而言,各个要素之间吻合得如此完美的地区应该不多,似乎冥冥之中早有某种约定,堪称“天作之合”。面对大自然如此美好的造化,我们不能使用那些肤浅俗套的词语,应该以最真诚最合符“自然之道”的语言来赞美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帖子
32
威望
0 点
红花
258 枚

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陪你一起无_JTAV 发表于 2017-4-15 12:33:19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口号就顺口,直观!不要搞得还要人家去破译!像桂林山水甲天下,这就是列子,那些文化的东西,是游客来了再讲解给他们听!好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帖子
2
威望
10 点
红花
11 枚

 楼主| 青竹道人 发表于 2017-4-20 22:4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相信总有识货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帖子
8
威望
0 点
红花
73 枚

以诚待人 发表于 2017-4-22 19:53:04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含义太深,不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帖子
3
威望
0 点
红花
20 枚

雪舞 发表于 2017-4-25 09: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涩拗口,非怪没有入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帖子
3
威望
10 点
红花
15 枚

潜山多彩广告1 发表于 2017-4-28 08:58:17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牵强附会,鬼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手机版|虚假信息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 皖ICP备10015146号-3 )

公安备案号34082402000327 GMT+8, 2025-8-27 16:52 , Processed in 0.059863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