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资讯] 安徽潜山县设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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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心 发表于 2017-11-16 17: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木子心 于 2017-11-16 17:14 编辑
  为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实现人人都是安全员、人人都是监督员,依靠人民群众监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浓厚氛围。近日,潜山县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安排专项资金20万用于安全生产举报奖励。
  办法要求举报人对举报事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报、谎报。公民可采取书信、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电子邮件、走访等方式实事求是地实名举报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或事故隐患。对经查属实的举报,根据举报事项的价值、确凿程度和举报人协助调查情况,对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和举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实名举报人,给予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奖励。
  办法规定多人举报同一事项的,只奖励第一顺序举报人;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奖金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多次举报同一案件的只能获得一次奖励;举报事项有交叉时待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单项最高额奖励。办法同时还对举报人的保护进行了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后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有关个人资料、案情及接受奖励等情况。举报人受到或者可能受到打击报复的,依法严肃查处打击报复者,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徐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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