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资讯] 举报投诉不良商家。还消费者一个公平正义 创建文明潜山市

[复制链接]

帖子
1
威望
0 点
红花
24 枚

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顺子 发表于 2018-10-9 15:18:49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位于潜山市皖潜大道与二乔路交叉口 广源大厦二楼 K歌之王情景主题量贩KTV。之前在这个ktv办了一张唱歌卡。余额是1000元 第一次去说是不给用 非要我开一百多一个小时房间 我不干争执了一会儿 服务员态度特别恶劣 好像我们这些拿卡消费的就不是来消费的 我只想说做不起活动就不要出来丢人现眼 后来一个熟悉的大叔帮我找他们熟人用卡开了一个包间消费138元 第二次去开了一个小包竟然说要318元带了朋友无奈刷了。后来回家发现我的卡被他们擅自更改了信息。之前办的时候说什么时候都可以用 怎样划算的。现在消费一次越来越高。还是翻一番的高。节假日也不能使用了。和当初办卡时说的一点都不一样。明显的欺骗消费者。欺瞒消费者的知情权和使用权 这样的无良商家就要曝光。有同样遭遇的朋友可以联系我加群。一起维护我们的权益
151840u4fzpfngp45dpf4f.jpeg
151839knqkr1rxyrr38nwx.jpe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帖子
1
威望
0 点
红花
17 枚

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转角风景 发表于 2018-10-13 22:03:27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我是k歌之王的,至于卡面信息的问题是这样的,十一之前的欢唱卡正常使用,十一之后办理欢唱卡节假日不可使用,办理也是和客人讲解过的,由于系现在办理欢唱卡节假日不可用,所以系统打印磨版进行了备注,但不影响之前欢唱卡客户权益,我们大厅也是进行了欢唱卡使用说明的,大厅有公示牌,针对欢唱卡客户按开卡时间界定,十月一日国庆节之后办理的节假日不能使用,国庆节期之前办理的欢唱卡不受任何限制,特此声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手机版|虚假信息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 皖ICP备10015146号-3 )

公安备案号34082402000327 GMT+8, 2025-8-31 01:01 , Processed in 0.070805 second(s), 4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