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潜山农商行发来的回复 关于陈晓斌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 陈晓斌: 你于2017年7月24日向有关部门反映潜山农商行扶贫贷款的信访事项,我行已于2017年7月25日正式受理,并按《信访条例》的规定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对你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诉求 2017年7月19日你向有关部门提交题为“一个贫困草民的哀声”书面材料,反映的问题及请求主要是想获得本行5万元扶贫贷款。 二、调查情况 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我行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 本行辖内的天柱山支行对你的贷款申请,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已经给出了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明确答复,在你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后,2017年7月28日我行工作人员会同天柱山镇政府工作人员到你厂房筹建地、居住地、临时租用学校等三处开展实地调查。我们认为,你有一定的发展意愿,也有实在的资金需求,但扶贫信贷作为金融机构参与精准扶贫的一项举措,本质上仍属于信贷资金,风险防控是我们决策贷款的主要依据。2017年7月31日通过与村、镇会议讨论,并经我们现场查看,你所发展的项目存在以下不足: (一)项目选择存在一定盲目性。 参照周边的余井镇、龙潭镇竹木加工企业经营状况,目前整个竹木加工企业的利润率微薄,大部分家庭作坊及小规模加工厂相继转产或倒闭,规模化的企业也处在“保本微利”的困难时期。而你在“一无资金、二无经验、三无市场”的状态下,仍要坚持发展该产业,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二)基建投资存在一定的随意性。 按照新建企业的一般流程,大体需经过“选择厂址、兴建厂房、购置设备、安装调试、采购原料、组织生产”等环节,而你在厂址尚未确定、厂房尚未建设的情况下,购置三台设备,收购十多吨原材料,投资规划上较为随意。同时在我们现场查看时,你所购的三台设备及十多吨原材料长时间摆放在毫无安全措施的草地上及路边,任凭日晒雨淋,设备已锈迹斑斑,原材料已经腐蚀,说明你在企业管理上的力度不够。另外,据你自己反映,三台设备中有两台属于旧设备,是别人淘汰的还是报废的我们无法确认。 (三)还款能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按照你自己的介绍,企业投产需要20万元左右的资金,目前我们现场看到的仅仅只有3台设备(是否能用尚不可知)和尚未成型的厂地,仅靠5万元扶贫小额信贷不可能使你企业能开始生产,特别是正式投产后需要大量的“周转资金”问题、市场销路问题尚无着落,贷款不仅不能助你脱贫,反而使你“雪上加霜”。 三、处理意见 综合分析上述情况,根据《潜山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潜政办[2015]28号)文件中规定的“规范程序、防范风险”的工作原则和扶贫小额信贷对象为“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能力”的贫困户等相关规定,你符合“有发展意愿、有资金需求”的条件,但不具备“有发展潜质、有还款能力”的关键条件,对你的诉求答复如下: 你的贷款申请不符合扶贫小额信贷直贷模式的相关条件,建议通过“1+1+N”模式使用扶贫小额信贷授信。 安徽潜山农村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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