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盗他人220万一审获刑20年

[复制链接]

帖子
3933
威望
10 点
红花
1013 枚

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木子心 发表于 2019-1-23 10: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宿松县人民法院对宿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办的刘某特大诈骗案开庭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某因犯诈骗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去年8月,宿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根据群众报案,将涉嫌诈骗28起、盗窃6起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同年11月,该案顺利移送县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宿松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应予采纳,遂于2019年1月18日作出上述判决。(安庆新闻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手机版|虚假信息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 皖ICP备10015146号-3 )

公安备案号34082402000327 GMT+8, 2025-7-9 22:38 , Processed in 0.050186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