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依法严惩“套路贷” 48人被判刑,刑期最长20年

[复制链接]

帖子
3933
威望
10 点
红花
1013 枚

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木子心 发表于 2019-5-16 09:3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广州5月15日电 (记者贺林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四起“套路贷”犯罪典型案例,48名被告人或上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八个月。
  “套路贷”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非法侵害群众合法财产,而且伴随有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在广东,该类案件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江门、东莞等经济发达、交易活跃和资金通融频繁地区,呈现出犯罪隐蔽性强、犯罪组织化团伙化、伪造完整“证据链”等特征。广东法院不断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办理机制,依托司法大数据,部分法院已经建立涉“套路贷”案件当事人检索库。对于涉“套路贷”违法犯罪线索,法院及时核查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置,至今共审理涉“套路贷”刑事案件30起,涉案人数139人。
  《 人民日报 》( 2019年05月16日 14 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手机版|虚假信息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 皖ICP备10015146号-3 )

公安备案号34082402000327 GMT+8, 2025-7-12 15:03 , Processed in 0.049737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