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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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网 发表于 2020-1-1 10:4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已并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自2020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均使用居民身份证进行医保结算,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可凭监护人身份证进行医保结算。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联系电话:0556-8958009
  特此公告。
  潜山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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