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传真] 余井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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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小子 发表于 2015-11-17 20: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天柱小子 于 2015-11-17 20:11 编辑
  根据《全县公安机关“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危爆物品管理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余井所积极开展专项行动专题会议,成立了危爆物品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并对工作任务明确分工,通过“定民警”、“定责任”方式深入辖区开展宣传和清查工作。
  11月11日,余井所民警接到群众反映在龙潭村的杨某家中私藏有土枪。在得知具体线索后,余井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杨某住宅。民警在杨某妻子的配合下在杨某卧室内的床顶上发现一支土猎枪。经查,该猎枪系杨某于2006年腊月购买,杨某曾经用该枪支打野兔,后杨某将枪支放于家中卧室床顶。
  余井所经向县局汇报,对朱某某非法持有枪支依法予以立案,采取了强制措施。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之中。(潜山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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