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喜事活动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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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网 发表于 2021-1-23 21:12:17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春节临近,返乡人员增多且人员流动加剧,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现就加强春节期间喜事活动管理通告如下:
一、各乡镇、经开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压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主要责任人、村(居)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防止大规模、高密度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全面强化宣传,利用村村通应急广播、小喇叭、公告栏、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倡导将婚礼、喜宴等活动延缓至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后举办。
三、对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延缓举办的,需向所在地村(居)委会报告、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后方可举办,按照聚集性活动管理要求严格落实。
四、经批准举办的喜事活动,应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报告,包片村干(网格长)应及时赶到当事人家中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做好政策解释说明,从严管控喜事活动。
五、要严格控制规模。酒店、饭店等承办宴席的,不得超过正常接待量的70%;居家举办宴席的,一次不超过50人。每桌人数控制在设置座位数的70%以下,桌与桌间距保持1米以上,使用公勺公筷。
六、对参加喜事活动人员要全面排查登记,详细记录其姓名、联系方式、是否返乡人员(从何地返乡),隔离期未满的高、中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有感冒、发烧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
七、党员、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宣传疫情防控形势政策,带头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带头缓办喜事活动、不办聚集性活动。
八、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导组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违规举办喜事活动的组织者、承办者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全市喜事活动管理有关规定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予以调整。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施行。
潜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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