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潜山交警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复制链接]

帖子
5350
威望
0 点
红花
88056 枚

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潜山网 发表于 2021-9-11 17: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家长:
  您们好!新学期已经开始,潜山市教育局、潜山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提醒广大家长要时刻关注孩子们的出行安全,并以自身实际行动,为孩子们做出表率。
  1、安全走路。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右侧行走;不要在马路上结队并行;横穿马路时应走斑马线,并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在没有过街设施的地方应左右观察,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2、安全骑车。未满12岁不能骑自行车,未满16岁不能骑电动车;不要在开放道路上学习骑车;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或靠右侧路边行驶;不闯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双手离车把;不要骑车载人,不要骑车并行。
  3、安全乘车。乘车时要待车辆停稳后,从车辆右侧有序上下车;不要将身体部分伸出车窗外;不乘坐超员、无牌无证车辆,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不乘坐报废、拼装车辆;不搭乘非法营运的电动车、摩托车。
  4、安全表率。家长应模范带头遵守交通法规,按照规定办理电动车登记上牌,骑乘两轮电动车须佩戴安全头盔,杜绝闯红灯、过街不走人行横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陋习。
  为了您和孩子的平安,让我们共同携手,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潜山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2021年9月8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手机版|虚假信息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 皖ICP备10015146号-3 )

公安备案号34082402000327 GMT+8, 2025-8-21 21:12 , Processed in 0.049545 second(s), 3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