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电动车规范通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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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网 发表于 2021-11-1 11:4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潜山市电动车登记上牌管理工作,规范电动车行驶和停放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潜山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决定,从11月5日开始,在城区开展电动车规范通行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驾乘无号牌电动车上路行驶。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对主次干道、商业街区等区域停放的无牌电动车开展整治,并责令车辆所有人、驾驶人现场办理登记上牌,对拒不登记上牌的一律拖移车辆。拖移车辆所有人要携带身份证件及证明车辆所有权的相关材料,到交管大队城关中队依法进行处罚后(皖国东路与八一路交叉口)领取放车单,并现场登记上牌。
  二、暂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车所有人,请于11月5日前完成登记上牌。可通过“方向家智慧出行G”平台自行完成资料申报,或携带身份证件到潜山市舒苑新村邮政公司大院办理,现场领取号牌并安装。
  三、骑乘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时,驾驶和乘坐人员一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现场处罚教育。
  四、骑乘电动车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凡发现逆向行驶、闯红灯、乱穿行、违法载人、加装遮阳棚、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五、严禁“封闭式载人电动车”违规上路行驶,公安交管部门将常态化开展“封闭式载人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六、2021年11月23日开始停止对全市非标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2021年11月24日起电动车登记上牌,将严格按照新国标执行。
  特此通告。
  潜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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