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部署,全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已于2021年12月14日正式启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印发<安徽省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也印发实行,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做好优待证制发工作,是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是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拓展社会优待的重要抓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省统一要求,我市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已自3月1日全面启动,2022年12月底前分批次完成现有符合条件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证制发工作。目前,我市已完成了方案制定、系统调试、政策培训、银行对接等相关工作。
申请人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三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具体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三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申请优待证前,申请人应先完成全要素建档立卡工作。
我市将按照在乡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三属”、参战参试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其他退役军人的顺序,分批次办理,具体办理时间节点请申请人关注所在户籍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发布的公告。
优待证申领制发相关政策可就近向户籍地或常住地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咨询(附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系电话),也可以登录安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了解查看有关优待证申领信息。
感谢大家对我市退役军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竭诚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特此公告。
安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3月15日 潜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 0556-8213012 0556-821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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