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资讯] 潜山出台景区不文明现象有奖举报 欢迎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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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2425623 发表于 2016-9-9 10: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县政府出台景区不文明现象有奖举报   欢迎社会监督
为深入推进天柱山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整治提升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做好天柱山“铸美靓牌”活动,自9月6日开始,县政府正式出台并实施《关于天柱山旅游景区暨全域旅游发展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不文明现象有奖举报的通知》。针对旅游景区中存在的违法、违规、不文明行为,可以通过书面、电话、邮件、照片、视频等方式进行有奖举报。
《通知》设定了可接受的举报范围,包括涉旅行业中无照经营、强买强卖,在服务过程中欺骗、敲诈勒索、故意损毁游客财物的,景区不符合开放条件接待游客的。旅游经营者发布不真实信息误导消费、损害旅客利益的不明码标价的行为,擅自提高门票和另行收费的行为。无导游证人员从事导游活动的。导游人员有损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私自揽接旅游业务,欺骗、胁迫旅客消费的,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擅自终止旅游活动的和明示暗示的方式向旅客索要消费的。在景区点、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强行拉客,扰乱公共秩序;非法拦截、强登、扒乘旅游车辆强行揽客,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无营运资质车辆违规载客的;宰客及违规乘坐的行为。景区游客中心、索道、宾馆饭店、餐饮等服务窗口服务人员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有损景区形象的行为。在景区门票管理中,伪造门票、弄虚作假、违规放行无票无证或自带人进入景区的行为;违规通知门票站直接放行的,收取回扣、好处费以及收款不给票的,坐收坐支、挪用、贪污、私分门票收入的行为。对景区、景点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被采纳的。
举报内容经查实后,按照实物奖励原则,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奖励物品为:手机费充值卡(面值200元)一张。
举报方式
信件举报:潜山县天柱山路112号天柱山管委会创建办(邮编:246300)
来访举报:潜山县天柱山路112号天柱山管委会208室;
电话举报:天管会创建办0556-8932217,联系人:储昕;
县旅游局0556-8932288,联系人:邓飞;
(电话举报时间:8:00--17:30)
网络举报:tghc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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