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年见习工作已启动,企业招聘符合条件的员工参加见习可以享受补贴。
一、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均可参加见习。已参加过就业见习、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除外。
二、见习期限及待遇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单位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同时按100元标准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社部门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补助,并按照每人 100 元标准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保险费补助。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人员签订 12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人员 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吸纳见习人员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奖励。
三、实施步骤
(一)基地认定。企业向市人社部门提出见习基地认定申请。
(二)开发岗位。见习基地提供见习岗位。
(三)人员上岗。人社部门推荐或企业自行招聘见习人员。
(四)兑现补贴。见习单位按季向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联系人:黄成林
联系电话:8921350
联系地址:潜山市潜阳路77号劳动就业局
潜山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