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源潭镇区至高速路口段改建工程临时通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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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25-1-20 16:4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香山飞鹰 于 2025-1-20 16:49 编辑
  为缓解春运期间交通通行压力,经研究决定,临时开放通行G105、S237浒山湖至岳武高速源潭出入口段改建工程源潭镇区至高速路口(K4+200~K10+444)段。为保证通行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临时通行路段为G105、S237浒山湖至岳武高速源潭出入口段改建工程源潭镇区至高速路口(K4+200~K10+444)段(含K4+200平交口及顺接)。临时通行时间自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22日。临时通行期间车辆限速 40km/h。沿线发生交通事故,及时报警,由交警按照交通事故处理。
  二、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无证驾驶,严禁车辆超速、逆向行驶、随意掉头、闯红灯,行人不得随意横穿马路,按信号灯及指示标志慢速通过。
  三、载重货车、超载超限车辆、农用运输车、渣土运输车不得在该路段行驶。
  四、严禁履带车、报废车、拼装车、改装车上路行驶。
  五、该路段严禁停放车辆。因故障不能行驶时,须将车辆移至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六、禁止在道路、道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焚烧物品、利用边沟排放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道路和影响道路畅通的行为。
  七、严禁破坏道路设施及标志标牌。
  八、二客一危车辆禁行。
  九、过往车辆和行人在夜间通行时要减速慢行,注意交通安全。
  十、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对道路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源潭镇人民政府
  潜山市交通运输局
  潜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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