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安庆发出全市首份人格权侵害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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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25-2-9 10: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安庆市大观区法院发出全市首份人格权侵害禁令,及时制止阿丽(化名)擅自带离未成年子女的侵害人格权行为,有效保障抚养权人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阿强(化名)和阿丽婚后育有两子,后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两子均由阿强抚养。2025年1月,阿丽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变更抚养权。在案件审理期间,阿丽未经阿强同意擅自将幼子小宝(化名)从学校接走并带离至外地。阿强得知后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阿丽将孩子送回,派出所民警多次组织调解,但阿丽均表示拒绝送回孩子。阿强遂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要求法院裁定禁止阿丽侵害其抚养权的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阿强、阿丽在离婚协议中就婚生子小宝抚养权已约定由阿强抚养,阿丽虽起诉请求变更抚养关系,但该案仍在审理中,小宝的直接抚养权并未变更。阿丽擅自带走孩子并拒绝送回,其行为已构成对阿强直接抚养权的侵害。法院遂依法向阿丽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禁止其擅自带离婚生子小宝等侵害阿强直接抚养权的行为,并责令其将孩子限期送回。
  法官说法
  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父母应以子女健康成长为最高原则,从孩子的利益出发妥善处理好孩子的直接抚养和探望问题,共同守护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否则只会适得其反。阿丽的行为侵害了阿强的直接抚养权,进而影响阿强与孩子间的亲子关系、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应及时制止。受侵害方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人格权禁令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不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通讯员 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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