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私拉电网电野兽,致人死亡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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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25-4-16 15:2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案情简介
  2021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李某某在拼多多购物平台上购买用于布置电网的工具,在潜山市某农田及河沟旁的小路上布置捕猎电网。每晚通电,次日凌晨4时左右断电。
  2023年11月6日晚20时许,被害人芮某某同其妻子李某某途经布有电网的河沟边小路,触碰到横向布置在小路上的电网铁丝,致使芮某某触电当场身亡。李某某随即报警求助。
  李某某在知晓布置的电网致人死亡后主动投案。
  裁判结果
  潜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不通知当地村民的情况下,私自架设电网,周围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且其使用的升压器输出电压高,有7000多伏,架设线路长达200多米。客服说通电可以将75公斤以内的野猪电死,被告人李某某犯罪的主观方面是间接故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李某某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认罪悔罪表现,决定对李某某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对刑事部分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我国法律规定,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禁止私设电网,在现实生活中,为了防盗或者捕猎野猪等野生动物,有的人或私自架设电网,殊不知这样容易对他人的生命造成危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切勿抱着侥幸心理私拉电网,以免酿成悲剧。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黎巧珍)
来源:潜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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