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摆”增多,安庆市要求从出品到售完应尽量控制在2小时以内

[复制链接]

帖子
11344
威望
0 点
红花
56322 枚

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25-8-25 09: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餐饮经营单位“外摆”经营日益增多,高温天气也增加了“外摆”食品安全风险,为规范经营行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安庆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外摆”餐饮经营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好信息公示、保持经营卫生、强化人员管理、做好进货查验、规范加工操作、制止餐饮浪费等食品安全工作。
  安庆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外摆”经营应在经营区域显著位置公示本单位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真实标注所售菜品价格,做好消费提醒,及时响应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外摆”经营区域要远离环卫垃圾桶、公共厕所等污染源。保持外摆场所及售卖区域干净、整洁,配齐配全防蝇、防尘设施和必要的冷冻冷藏等设备;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备餐、售卖期间应着装整洁,规范佩戴口罩、帽子及一次性手套,合理安排好户外作业时间;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合法可追溯;重点检查肉类、水产等易腐食材的保质期及储存条件,建立电子或纸质台账实现全程追溯。
  除此之外,“外摆”经营须严控备餐出餐时间,从出品到售完应尽量控制在2小时以内,避免长时间存放和太阳直接照射,必要时使用冷藏或保温设备防止细菌滋生;严禁超范围经营,不提供生食水产品、冷加工糕点等对加工及储存条件、适合食用人群要求较高的高风险食品;且严格控制每日加工制作量,避免出现餐饮浪费现象。建议根据顾客需求提供多种不同分量菜品,倡导售卖“小份菜”,满足不同消费人群的点餐需求。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手机版|虚假信息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 皖ICP备10015146号-3 )

公安备案号34082402000327 GMT+8, 2025-9-14 03:42 , Processed in 0.049962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