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一男子借手机玩游戏为名转走机主15000元后又诈骗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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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16-12-12 10:3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如今,大家的智能手机上往往都安装了支付宝、网银等交易软件,方便转账,但这却也给了某些人可乘之机。12月7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就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案件,被告人占某借手机玩游戏为名转走机主一万五千元后又诈骗,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
  经查明:2016年1月2日至7日期间,被告人占某以玩手机游戏的名义,借用被害人的手机,并利用事先知道的密码,进入被害人的手机支付宝账户,采用秘密窃取方式,先后五次从被害人支付宝账户中转款15000元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上。2016年1月10日,被害人发现自己支付宝账户钱款被盗,被告人占某遂向被害人谎称,可以在银行部门找人帮忙追回被盗款项,需要在被害人的银行卡上先存入5000元。被害人信以为真,按照占某要求往银行卡中存入5000元,并将银行卡和密码交付占某。之后,占某使用此银行卡提取现金5000元,供自己使用。
  案发后,被告人占某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退赔被害人戴某某20000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钱财15000元,数额较大;其又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5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分别构成盗窃罪、诈骗罪。考虑到被告人占某无犯罪前科,案发后、庭审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案发后又全部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根据这些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结合社区影响评估意见,法庭对其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
  胡芳 应海庆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 蒋六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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