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资讯] 潜山市文化馆外宣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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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辕犁 发表于 2020-3-27 16:4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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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促进潜山市文化馆对外宣传工作,提升我馆的外部形象,加大群众文化和非遗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4月1日起,凡宣传我馆开展的群文、非遗等活动的各类稿件(不含文艺作品)给予以下奖励(包括文、图):
  潜山市级网络(含部门) 10元/篇
  潜山市级电视台、报刊 20元/篇
  安庆市级网络(含部门) 20元/篇
  安庆市级电视台、报刊 30元/篇
  省级网络(含部门) 50元/篇
  省级电视台、报刊 80元/篇
  国家级网络(含部门) 80元/篇
  国家级电视台、报刊 100元/篇
  凡一稿多投的稿件取最高标准按一件计算。各撰稿人自行关注稿件的刊播情况,并于次年3月31日前将刊播情况(注明刊播篇目、刊播时间及媒体名称)报市文化馆办公室,电视台播出报证明书复印件,报刊刊出报复印件。
  注:文化云,志愿服务信息奖励同上。
  联系人:孙金启(13637160600)
  潜山市文化馆
  2020年3月26日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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