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宜秀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已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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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辕犁 发表于 2020-5-8 08:3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6日,宜秀区法院为申请人王某容(女)开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禁止被申请人王某祥对申请人王某容及婚生女王某妍实施家庭暴力;
  ■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责令被申请人王某祥迁出申请人王某容现住所,被申请人王某祥如违反上述禁令,该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以来,宜秀区法院开出的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诉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是2006年经人介绍相识,2007年6月5日登记结婚,2007年6月27日育有一女王某妍。结婚初期双方感情尚可,但好景不长,被申请人多次殴打辱骂申请人,致申请人多次受伤、申请人因无钱治病,多次不了了之,只能隐忍。但被申请人并未收敛,甚至对其女儿时常亦有殴打行为,以上行为对申请人及女儿造成了严重的心理恐惧。为此,为保障申请人的人身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有关规定,特向法院提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该院经审查认为:被申请人王某祥曾多次在家中实施家庭暴力,辖区公安机关多次出警。其在家庭生活中多次采取家庭暴力的方式对待家庭成员,已经严重威胁到申请人王某容及其婚生女的人身安全。申请人王某容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在申请当日即制作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并第一时间向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辖区派出所、妇女联合会送达,请辖区派出所、妇女联合会协助人身保护令执行。
  (来源:安庆新闻网 记者 周国庆 通行员 吴宜俊 吴晓霞)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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