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庆已查处毒驾7人,实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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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辕犁 发表于 2020-6-26 16:5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吸毒后产生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反应能力、辨识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明显下降,毫不夸张地说,当人吸毒后开车上路,就是一名“马路杀手”,发生事故风险明显提升,严重危害人们的安全。
  安庆公安交管部门对毒驾始终坚持“零容忍”,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2020年以来安庆查处毒驾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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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驾”比酒驾更疯狂!
  研究表明,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慢12%,“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慢21%。“毒驾”者吸毒后会产生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直接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以致完全丧失判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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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毒驾”的典型案例
   2012年4月22日,王某某吸食冰毒后驾驶营运大客车从上海前往江苏常熟,在常合高速行驶途中,驾车冲过中央护栏与对面正常行驶的一辆货车相撞,造成14人死亡、20人受伤。
   2013年9月1日,欧某某吸食冰毒后,在广东东莞市驾驶机动车横冲直撞,肆意撞倒多辆摩托车和行人并逃逸,造成7名群众和1名民警受伤。
  2015年4月6日,吸毒人员宋某驾驶一辆小轿车由广西省浦北县小江镇往福旺镇方向行驶,行驶到217省道31公里加600米路段,追尾碰撞一辆摩托车后,又碰撞对面行驶的一辆摩托车,造成1人当场死亡。
     严惩“毒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今年以来,安庆已有13人因吸毒成瘾未戒除被注销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校车驾驶人具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有酗酒、吸毒行为记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远离毒品 抵制毒驾!
珍爱生命,崇尚健康生活方式;远离毒品,抵制毒驾!
  来源:安庆公安交警微发布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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