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拟明确规定监护、收养等人员性侵犯罪!

[复制链接]

帖子
5283
威望
0 点
红花
1322 枚

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曲辕犁 发表于 2020-10-13 11: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增加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犯罪,对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人员,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不论未成年人是否同意,都应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新华视点微博
  记者:罗沙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手机版|虚假信息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 皖ICP备10015146号-3 )

公安备案号34082402000327 GMT+8, 2025-7-17 20:55 , Processed in 0.049196 second(s), 3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