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香山飞鹰 于 2021-6-2 11:31 编辑
潜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考及初高中学考期间 严格控制城区噪声污染的通告 (第6号) 2021年高考、初中学考、高中学考即将来临,为了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市人民政府决定,在2021年高考及初高中学考期间( 6月3日——6月17日,6月21日——6月23日)严格控制城区噪声污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高考及初高中学考期间,除抢修、抢险、救援外,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7时)、中午(12时至14时)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二、2021年高考及初高中学考考试期间(6月6日—— 8日、6月13日——17日、6月21日——23日)全天禁止或严格控制下列行为: (一)禁止各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地施工;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四)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广场舞、室外卡拉0K、店庆等露天娱乐活动; (五)禁止商业经营单位和个人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宣传活动; (六)禁止在居民集中区内使用生产设备产生噪声污染的加工作业; (七)禁止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其他方式产生噪声污染的家庭室内娱乐活动; (八)禁止在住宅楼内产生高噪声的室内装修活动; (九)严格控制机动车辆喇叭噪声。 三、市城管、生态环境、公安、住建、交运、文旅体、应急等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投诉电话:12319(市城管局)、8927418(市生态环境分局)、110(市公安局) 潜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日
来源:潜山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