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一男子屡教不改 第三次酒驾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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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21-8-11 16: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宿松交警在线消息 2021年8月9日,宿松县佐坝乡驾驶人尹某林因第三次酒后驾驶小轿车被查,被宿松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3000元。
  尹某林,男,现年50岁,佐坝乡人。自2018年以来,先后三次酒后驾车被查。
  2018年1月9日,尹某林驾驶皖HL660*小型汽车在龙井路口至将军山路段被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警二中队查获,现场酒精检测结果为3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尹某林受到了罚款15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驾驶证被一次记12分。
  2019年9月28日,尹某林饮酒后驾驶皖HL660*小型汽车在105国道城区路段被交警一中队查获,现场酒精检测结果为37mg/100ml。尹某林受到了行政拘留5日,吊销驾驶证,罚款2000元的处罚。
  2021年8月4日15时,尹某林再次饮酒后驾驶皖H7H21*小型轿车在佐坝乡沙河坝附近被交警一中队查获,现场酒精检测结果为23mg/100ml。尹某林现受到了行政拘留15日,罚款3000元(再次饮酒罚款2000元,无证驾驶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俗话说“再一再二不再三”。酒后驾车累教不改是对自身和家庭的不负责任,给他人的出行安全带来隐患。希望酒后驾车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敬畏法律、敬畏生命,切勿我行我素,铤而走险,再次酒后无证驾驶。公安机关将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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