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一居民在家中洗碗时 无意间发现陌生男子躲进衣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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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21-8-17 08:3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从桐城警方获悉,日前当地警方通过缜密侦查,成功揭穿犯罪嫌疑人谎言,破获一起入室盗窃转化型抢劫案。
  8月12日,桐城市新渡镇居民罗某家中突然闯入一名陌生男子,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新渡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双方当事人不同程度受伤。报警人罗某称,中午洗碗时,无意发现该陌生男子溜入其家中,躲在三楼衣柜内,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该陌生男子程某当即辩解道,因“内急”见这户人家大门是开的,没打招呼就跑到这户人家上厕所,后户主要打他,他便要逃跑。
  在现场,民警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民警立即核实了双方的身份,发现程某有多次盗窃前科,民警将程某带至公安机关进一步审查,并联系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协助调查。
  审讯室内,犯罪嫌疑人程某百般狡辩,办案民警分工协作,一边加大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力度,一边对案发现场进行勘察,调取沿街监控,还原嫌疑人行动轨迹。最终在铁证面前,犯罪嫌疑人程某承认,因无钱上网,便溜门进入新渡居民罗某家中寻找财物,被户主发现后,逃离现场时将户主打伤。
  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因涉嫌抢劫罪已被桐城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法律链接: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263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
  徐义春 张婧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吕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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