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查处12家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医疗机构

[复制链接]

帖子
11224
威望
0 点
红花
56056 枚

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21-8-24 14:3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庆日报讯 自7月底以来,全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持续加大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医疗机构的查处力度,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截至8月22日,全市共查处12家医疗机构。
  安庆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采取日常巡查、督查、暗访等形式,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先后对存在预检分诊不规范、首诊负责制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执行不严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的12家医疗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予以关停。
  查处的12家机构分别为:怀宁县高河镇前进居委会卫生室、怀宁高河黄凯中西医结合科诊所、怀宁江升口腔门诊部、桐城市朱拥军内科诊所、宜秀区大桥办圣埠社居红心卫生站、宜秀区白泽湖乡龙华村卫生室、岳西县巍岭乡巍岭村卫生室、岳西许钧德诊所、迎江区龙狮桥乡任店村卫生室、陈国保中医诊所、迎江陈广月诊所、安徽省春源大药房有限公司安庆宜城路分店中医坐堂医诊所。
  目前,安庆市针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还在进行中。按照市卫健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社会办医院等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预检分诊、首诊负责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和常态化暗访检查。
  同时,依法对重点公共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加大对消毒剂、消毒器械、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经营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学后,要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等晨检、室内通风换气、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等的监督。(全媒体记者 白萍 通讯员 孔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手机版|虚假信息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 皖ICP备10015146号-3 )

公安备案号34082402000327 GMT+8, 2025-5-10 11:05 , Processed in 0.059764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