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跨省市开设流动赌场 15名被告人一审获刑

[复制链接]

帖子
11223
威望
0 点
红花
56054 枚

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21-9-10 14:3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潜山招聘网)9月6日,太湖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宣判“806”跨省市开设流动赌场一案,该案中被告人章某某、汪某某等十五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刑罚,并处罚金,违法所得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起诉书指控,2020年9月至11月期间,章某某、汪某某、阮某某、朱某甲、李某、阮某某、吕某、张某某在太湖县江塘乡、城西乡、晋熙镇、小池镇以及城西乡与宿松县交界处等多次合伙或单独开设流动赌场,每场邀集参赌人员采取利用麻将中白板和筒子进行“推筒子”比大小的方式赌博,四人坐方,庄家以1000元起推,上不封顶;“钓蛤蟆”每把起步一百元,上不封顶,庄家赢钱或满板,抽10%水钱非法获利。
  除去台板车、望风、理角、烟水、场地费等开支后,水钱分成五份,四个坐方的人各得一份,另一份由组织开设赌场的人获取,每场赌场开设四小时左右。被告人朱某乙在赌场专门负责理角;被告人曹某某、郝某某在赌场为参赌人员扫码转账、维持秩序;被告人葛某某、石某某、吴某某、梅某某为赌场接送参赌人员、提供望风等服务。
  太湖县人民法院认为,各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的指控罪名和量刑适当。鉴于各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积极退缴违法所得,依法对各被告人从轻处罚,并当庭宣判。
  (来源:安庆新闻网 全媒体记者 周国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手机版|虚假信息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 皖ICP备10015146号-3 )

公安备案号34082402000327 GMT+8, 2025-5-10 06:12 , Processed in 0.056009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