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荣获国家医保局总结评估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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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浓 发表于 2021-10-10 12:2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9年5月国家医保局明确安庆市为安徽省唯一的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2021年7月国家医保局对全国17个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进行了总结评估,近日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发出通报,安庆市在总结评估中荣获优秀等次。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安庆市医保局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守正创新、靶向施策,扎实推进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在国家局总结评估会上,安庆市医保局重点介绍了安庆试点工作七个方面内容,即:领导挂帅,推动试点工作;依法依规,设计信用制度;互联互通,建立信用平台;科学评价,公开评价结果;闭环运行,紧扣信用环节;助力监管,实现信用奖惩;加强宣传,构建信用生态等。现场问答专家点评环节,余巧萍同志答疑讲到的“被管理主体服不服气,主要取决于评价结果硬不硬气”,受到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段政明副司长的高度好评。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领导和专家评估组对安庆两年来的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关于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评估意见的通报》认为:安庆市政府、市医保局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纳入“信用安庆”管理平台。制定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医师药师、定点长护机构、参保人等主体信用评价办法;规范数据来源,科学设置指标模型,形成信用报告并开展分级分类管理;将医保信用奖惩事项纳入《安庆市市级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推动与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发挥协同效应。试点工作具有全面性、创新性、实用性,取得显著效果。

安庆市医保局将以此次总结评估为契机,再接再厉,继续巩固、完善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信用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平台一体化建设,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拓宽信用主体领域,将信用约束落实到监管全领域;进一步提升基金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建立医保基金全方位监管格局,切实维护基金安全。(撰稿人:张俊艳  审稿人:谢建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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