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漠视侵害群众利益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十条禁令改进工作作风

[复制链接]

帖子
11213
威望
0 点
红花
56038 枚

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22-2-16 10:4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16日,记者从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及省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举措》、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制定印发《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十条禁令》(以下简称《禁令》),并发出通知,要求省局及直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
  《禁令》紧紧围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紧密结合市场监管系统行业性特点,以简明扼要的形式,提出10条禁止性规定:严禁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不及时、不自觉、不坚定、搞变通、打折扣;严禁在服务企业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损害营商环境;严禁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对群众诉求冷硬横推;严禁文风会风不实不正;严禁监督检查“一阵风”、调研督导走过场;严禁工作中过度留痕、层层加重基层负担;严禁在与企业接触交往过程中清而不亲、清而无为、亲而不清、亲而无度;严禁利用行政权力搞有偿咨询服务活动、收取不正当费用;严禁增加企业负担;严禁违反工作纪律。
  “十条禁令”坚持严字当头,坚持问题导向,列出了市场监管部门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负面清单,为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工作落实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梅辰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手机版|虚假信息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 皖ICP备10015146号-3 )

公安备案号34082402000327 GMT+8, 2025-5-3 14:44 , Processed in 0.054802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