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潜山市市监局查处一起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案

[复制链接]

帖子
11212
威望
0 点
红花
56034 枚

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24-9-10 18: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全面落实民生领域案件查办“保安全”要求,近日,市市监局梅城所开展了新一轮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质量专项检查,检查中查处一起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案。
  涉案当事人为我市某电动车销售商,其在销售电动自行车的过程中,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配备的蓄电池型号,改变蓄电池的容量等参数,导致车辆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关于蓄电池防篡改的要求,涉嫌违反《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市监局将依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立案查处中。
  下一步,市市监局梅城所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宣传活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消费安全。(张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手机版|虚假信息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 皖ICP备10015146号-3 )

公安备案号34082402000327 GMT+8, 2025-4-30 22:43 , Processed in 0.050328 second(s), 3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