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10人违规吃喝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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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16-10-17 15:5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徽省纪委13日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安庆市太湖县有一起。
  太湖县新仓镇副镇长孔海舟等10人违规用村集体资金吃喝问题。2016年6月26日,孔海舟和镇干部刘焰在基层开展工作时,违规接受金鸡村村干部用集体资金招待,共计消费1600余元。孔海舟、刘焰、金鸡村党总支书记周文胜、村党总支副书记徐治中、党总支委员李旺兵和村委会委员张景茂等6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与吃请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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