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资讯] 出租房存在安全隐患,能否解除合同?

[复制链接]

帖子
5349
威望
0 点
红花
87872 枚

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潜山网 发表于 2015-1-27 18: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月20日,市民林女士致电《安庆晚报》热线:去年10月,我和朋友在回祥小区租了一套2室1厅的房屋,与房东签了一年的合同,并缴纳了3个月的租金和一些押金。我们租住的是老房子,屋内设施陈旧。前几日,天花板突然整块整块掉落,存在着安全隐患。我们想退房,但房东不答应退还押金。
  林女士告诉安庆晚报记者:“我们租住的房屋是老房子,屋内设施陈旧,租金一个月800元。前几天,客厅里的天花板突然整块整块掉落,幸亏当时我们不在客厅,要不然肯定会受伤。之后,我们觉得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便想退房重新租房,但房东却不答应退还我们的押金。”
  林女士说,她租住的毕竟是老房子。住了几个月,屋内很多家电都有问题,让房东过来修了很多次。“这次客厅里的天花板掉落,不知道下次还会发生其它什么事情。万一出事伤到人,如何是好?虽然合同期未满,但我们想提前退房。希望《安庆晚报》帮忙咨询,像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对此,律师赵敏告诉记者:“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如果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合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手机版|虚假信息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 皖ICP备10015146号-3 )

公安备案号34082402000327 GMT+8, 2025-6-16 16:16 , Processed in 0.060745 second(s), 3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