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交警开展“遮挡标识、超速、疲劳驾驶”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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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小子 发表于 2016-11-15 11:0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江淮晨报报道,车身都是灰尘,看不清楚尾部反光标识或者车辆尾灯不亮,抱着侥幸心理上高速将受严罚。 11月14日,江淮晨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自11月16日在全省高速公路开展为期45天的“亮尾、降速、防疲劳”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尾部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灯光不全,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反禁行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纠正车辆行车安全问题。
  尾灯不亮上高速严罚
  开车上路,很多人不注意尾灯是否亮,或者货车尾部是否粘贴了反光标识,自认为不影响安全行驶开车上高速。
  据交警部门介绍,这其实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夜间行车。根据实际情况,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对每日22时以后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进行重点检查,发现货车尾部反光标识被污垢遮挡的,在处罚后责令其自行擦拭干净;发现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反光膜损坏要求驾驶人当场修复,无法及时修复的,在处罚后责令其驶离高速公路,或者由执勤民警就近带离高速公路。其中还包括尾灯不亮上高速,也将同样受到严罚。
  区间测速、流动测速查“超速”
  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还将采用固定测速与流动测速相结合、定点测速与区间测速相结合,整合警力和设备资源,集中整治超速违法行为。“高速事故超速是重要的原因,而且容易引起多车追尾相撞事故。”高速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冬天即将到来,路况变得更加复杂,超速行驶危险性更大。
  此外,民警还将在午后、凌晨等疲劳驾驶多发时段的路面巡查,在重点路段的安全位置设置重点值守岗,通过警灯、警报器、高音喇叭、车载电子显示屏等对过往车辆进行安全警示,发现车辆存在低速行驶、曲线行驶等有疲劳驾驶嫌疑的车辆,将警示或引导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在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后责令其在安全区域或服务区停车休息。对路面卡口抓拍到的违反凌晨禁行规定的车辆,通知车主、驾驶人在三日内接受处罚,并对该车所属运输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冬季到来,我们将全力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多车追尾相撞事故。”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
  晨报记者 李文靖 通讯员 佟泽波 实习生 朱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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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抓拍将升级可“识别”驾驶人
  日常生活中存在驾驶证买分卖分的交易行为,不仅伤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也让真正违法的驾驶人逃脱了法律法规的处罚。今年8月,省人大代表王琼关注到这一现象,提出了关于对非现场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只罚款不记分处理的建议。
  “现有电子抓拍系统将逐步升级改造,达到识别违法驾驶人的技术要求。”省公安厅在回复中表示,由于以前的电子抓拍系统只注重抓拍违法行为,而不能识别驾驶人,给买分卖分提供了可能。这种情况已经引起了公安部交管局的重视,明确要求全国要逐步更新改造现有电子抓拍系统。目前,有关行业标准已经进行了修改。
  另外,针对限速、测速警告标志设置不合理问题的反映,省公安厅表示,设置测速取证设备,应当遵循依法、规范、公开的原则,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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