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资讯] 潜山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困难群众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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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17-1-11 14: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民网讯 2016年,潜山县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为困难群众撑起“保护伞。截至12月底,全县农村低保对象新增2160户、5056人,当前在册农村低保对象10644户、23888人,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5751.14万元。
  该县通过公开栏、网站等媒体将低保政策、申请条件、工作流程、低保对象和保障标准全部公开;严把低保申请入口、乡镇调查、民主评议、公示监督、举报受理等关键卡口,做到规范运作;对审核审批通过的对象,严格实行长期末端公示,接收群众监督;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程序不合格、相关证明材料和手续不全、民主评议走形式、群众反映强烈没有入户调查的坚决不审批。
  该县对审核审批通过的低保对象,按照家庭经济、成员具体情况,以户为单位,分成A、B、C三类进行保障。同时,对低保家庭中的A类、B类人员,按其本人享受标准的30%、20%增发保障金,使低保救助更加精准。
  同时,完善低保退出机制,切对B类对象实加强低保对象定期核查,对A类对象家庭和人员每年核查一次,家庭和人员每半年核查一次,对C类对象家庭和人员每季度核查一次,将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对因病因灾等情况导致家庭困难,达到低保保障条件的对象,按程序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王阵 江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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