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资讯] 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中高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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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网 发表于 2017-6-7 17:2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保证广大中、高考考生有一个安静的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我县将在2017年中、高考期间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高考期间(6月7日-6月16日),城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及中午12时至下午2时进行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其中高考(6月7日-6月8日)、中考(6月14日-6月16日)五天内,凡在各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地,必须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二)禁止居民集中区内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服务加工作业;
  (三)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四)禁止商业经营单位(个人)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宣传招揽顾客的活动;
  (五)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露天娱乐集会活动;
  (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七)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
  (八)禁止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其他方式进行高噪声的家庭室内娱乐活动;
  (九)禁止在住宅楼内进行高噪声的室内装修活动。
  二、中高考期间,环保、公安、住建、文化、城管执法等部门应联合执法,紧密配合,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快从重处罚,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处以治安管理处罚。
  三、为有效接受举报监督,市民可拨打各职能部门设立的举报电话:8927418(县环保局),110 (县公安局),12319(县执法局)。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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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拍客 发表于 2017-6-9 01:24:46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小编报即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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