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公务用车进行标识化管理 车身统一喷涂相应标识和“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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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网 发表于 2017-6-17 08:5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13日,安庆新闻网、安庆晚报记者从市车改办获悉,为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公务用车使用透明度,近日,我市将对照《安徽省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市公务用车进行标识化管理工作,整个工作将于6月底前结束。届时,全市公务用车将在车身左、右两侧正副驾驶车门中间位置统一喷涂相应标识和“监督电话”。
  据了解,此次采取标识化管理的车辆为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的各级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制度改革后经批准保留的公务用车。
  其中,机要(非涉密)、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将统一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和“监督电话”;行政执法用车将统一喷涂“行政执法”标识和“监督电话”;中央明确的公、检、法、司等9部门的执法执勤用车按《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喷涂明显的统一标志图案。尚未规定统一标志图案的执法执勤部门,执法执勤用车统一喷涂“执法执勤”标识。
  此次标识喷涂位置位于车身左、右两侧正副驾驶车门中间位置,喷涂字体为黑体。其中,深色、黑色车辆喷涂白色字样,浅色、白色车辆喷涂蓝色字样。车辆标识喷涂完成之后,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市公务用车监督电话号码统一为“0556-12388”。
  各县(市)区保留公务用车标识化喷涂工作完成后,将于6月底前上报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备案。对不按要求喷涂标识、故意遮挡标识和擅自损毁标识的,一经举报或查出,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纪委监察部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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