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女大学生向父亲索要学费未果怒烧自家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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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15-7-14 10: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14日从枞阳县法院获悉,因为向父亲索要学费未果,女大学生竟然一气之下放火烧自家房屋来泄愤。最终被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被告人周美婷是一名在校大学生,2013年9月,被告人周美婷向其父周春讨要在校期间的学习费用,因未及时得到父亲周春的答复,被告人周美婷遂产生怨恨心理。9月7日14时许,被告人周美婷从学校返回自己家中,拆下安装在房屋上的铝合金窗户,欲出售他人,赚点学习费用,被父亲发现,未果。周美婷气愤至极,冲动之下竟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房屋二楼两间卧室内的棉被,又下楼点燃一楼堂屋内的柴草,随后关上大门离开现场。房屋内物品被点燃后,当地村民及时发现并报警,火势后得到控制并被扑灭。
  据了解,1990年出生的周美婷,家境贫寒,母亲和弟弟常年患病,家庭收入全靠60岁的父亲务农维持。周美婷向其父亲讨要学习费用时,由于手头拮据,父亲未及时答复女儿,不想惹恼女儿。
  经枞阳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告人周美婷放火烧毁的室内财物损失共计660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周美婷因讨要学费未果,一时气愤焚烧自家房屋,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且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综和量刑情节,对被告人周美婷可酌情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文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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