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伪基站”案宣判 曾致万余手机信号中断

[复制链接]

帖子
11212
威望
0 点
红花
56037 枚

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15-7-17 10:5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做宣传,在汽车上架设“伪基站”设备四处发送广告信息,造成一万余移动手机用户网络信号暂时中断。新安晚报17日获悉,枞阳首例“伪基站”案近日一审宣判,枞阳县人民法院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对被告人江某某、林某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江某某系江苏某电动车公司驻安徽皖南区经理,在听说同行都在使用一种叫“短信机”的设备,可以不通过运营商自行发送大量促销信息后,为提高市场宣传力度,江某某花费13000元网购了一套“短信机”,该“短信机”由一台笔记本电脑、一根天线、一个主机、一部手机组成,即通常所说的“伪基站”设备。2014年8月21日,江某某指示该公司业务员林某某在汽车上架设该设备为该公司电动车枞阳经销商在枞阳县城及周边乡镇发送该品牌电动车的促销信息。经查,当日有10656个手机用户因接受该“伪基站”发送的广告信息与移动公司终端信号中断。江某某调离后,林某某于同年10月20日又使用同样手段利用该“伪基站”设备发送促销短信时被巡逻的民警查获。经查,当日有4686个手机用户因接受该“伪基站”发送的广告信息与移动公司终端信号中断。
  开庭时,两位被告人都流下了泪水,两人均系刚出校门的大学生,对自己贪图私利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并表示希望大家都引以为戒,别做傻事。
  枞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江某某、林某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具体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用于发送短信的“伪基站”设备依法予以没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手机版|虚假信息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 皖ICP备10015146号-3 )

公安备案号34082402000327 GMT+8, 2025-5-1 21:46 , Processed in 0.065961 second(s), 3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