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资讯] 安庆城乡低保标准7月1日起再提高

[复制链接]

帖子
3933
威望
10 点
红花
1013 枚

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木子心 发表于 2017-7-14 16:5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切实保障我市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7月12日,安庆新闻网、安庆晚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此次提标将确实保障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需要。依据《关于提高安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新标准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依据新规,城区城市低保标准由500元每月每人提高到515元每月每人,农村低保标准由300元每月每人提高到315元每月每人;各县(市)按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515元每月每人,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315元每月每人执行。

此外,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为:“三无人员”供养标准由700元每月每人提高至750元每月每人。农村五保供养财政补助标准:分散供养五保财政补助标准由300元提高至325元每月每人,集中供养五保财政补助标准由375元提高至400元每月每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散供养标准由600元提至750元每月每人,集中供养标准由1000元提至1200元每月每人。

据了解,本次提标,是我市城市低保第12次提标,农村低保第9次提标,有利于让更多群众分享发展成果,共享改革红利,更好的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来源:安庆新闻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手机版|虚假信息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 皖ICP备10015146号-3 )

公安备案号34082402000327 GMT+8, 2025-8-27 11:01 , Processed in 0.057966 second(s), 3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