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资讯] 潜山县物价局关于重申废止和失效收费 文件的公告(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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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心 发表于 2017-7-26 15:5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790号)要求,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确保国家和省已经明令取消、停征和废止的收费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我局近期对历年来审批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将我县予以废止和失效的收费文件及相关收费主体分批次向社会公告。现将第一批次公告如下:
  一、《关于核定玉山食品有限公司生猪代宰服务费的批复》(潜价字〔2014〕68号),该文件有效期至2015年11月20日,已经失效。收费主体:安徽玉山食品有限公司;
  二、《关于电力服务收费标准继续执行的通知》(潜价字〔2014〕63号),该文件终止执行,予以废止。收费主体:潜山县电力实业公司;
  三、《关于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临时收费标准的批复》(潜价字〔2014〕72号),该文件有效期至2015年12月28日,已经失效。收费主体:潜山县舒通车辆尾气检测站;
  四、《关于安全生产人员培训收费标准继续执行的通知》(潜价字〔2012〕24号),该文件有效期至2013年6月6日,已经失效;
  《关于就业训练中心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潜价字〔2004〕51号),该文件终止执行同时废止;
  《关于潜山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收费继续执行的通知》(潜价字〔2015〕38号),该文件终止执行同时废止;
  《关于核定县农广校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潜价字〔2014〕5号),该文件有效期至2017年1月14日,已经失效;
  《关于潜山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收费标准继续执行的通知》(潜价字〔2015〕39号),该文件终止执行同时废止。
  以上文件收费主体:潜山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潜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潜山县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潜山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潜山县教师进修学校;
  五、《关于飞腾职业培训学校增设培训专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潜价字〔2011〕54号),该文件有效期至2014年11月23日,已经失效;
  《关于核定袁桂职业培训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潜价字〔2013〕37号),该文件有效期至2014年6月24日,已经失效;
  《关于金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调整计算机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潜价字〔2007〕6号),该文件终止执行同时废止;
  《关于锦程职业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潜价字〔2010〕28号),该文件终止执行同时废止;
  《关于核定青少年校外素质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潜价字〔2013〕10号),该文件有效期至2014年3月6日,已经失效;
  《关于潜山县新新职业培训学校收费标准继续执行的批复》(潜价字〔2014〕60号),该文件终止执行同时废止;
  《关于职工职业培训学校增加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潜价字〔2011〕46号),该文件有效期至2014年9月22日,已经失效。
  以上文件收费主体:潜山县飞腾职业培训学校、潜山县袁桂职业培训学校、潜山县金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潜山县锦程职业培训学校、潜山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潜山县新新职业培训学校、潜山县职工职业培训学校。
  上述废止和失效的收费文件,不得做为收费依据。各企业、团体及个人对有关单位仍以上述文件作为收费依据的,可拒绝缴纳,并向潜山县物价局举报,举报电话:12358(8937134)。
  特此公告。
(来源:潜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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