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传真] 潜山:骗钱不成改行窃 “假僧人”被拘十日

[复制链接]

帖子
11213
威望
0 点
红花
56037 枚

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15-7-30 22: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18日,安庆市潜山县公安局源潭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抓获一名涉嫌盗窃的“假僧人”,依法对其进行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当天上午八点左右,服装厂会计储女士上班之后,随手把携带的提包放在自己办公桌前的椅子上,就到楼下大仓库整理货物。整理好货物上楼,她遇到了身着僧服的男子。
  (服装厂会计储女士同期声)一路上就问我,老板在不在家,我就开玩笑说老板不在家,他就跟我(到)办公室转了一圈之后,在这里转了一圈,大概看到我包在椅子上,就没做声走了,看他走了之后,我就拿着订单到对面办公室复印去了。
  眼瞅着储女士离开,这位自称来自九华山的高僧周某赶紧猫着腰、溜进空无一人的办公室,顺手牵羊盗取了椅子上的提包,却不巧出门时被对面屋内的经理发现,呼唤众人齐力将其抓获。
  (潜山县公安局源潭派出所副所长储和平同期声)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人周某身上,带有大量佛教用品,并在随身携带的功德簿上发现其写有潜山县城、怀宁、源潭等各地居民的捐赠款。
  经过民警对周某仔细询问和调查取证,最终查实周某长期在怀宁、潜山一带,以赠送佛教饰品为名义,进行诈骗活动,和当日早晨在服装厂推销护身符不成、趁机盗窃的犯罪事实。
  (潜山县公安局源潭派出所副所长储和平同期声)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理法》第四十九条、第十六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周某以诈骗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以盗窃行政拘留五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帖子
1
威望
0 点
红花
3 枚

wx_ZNuxXoUV 发表于 2015-7-31 10:33:10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盗窃加诈骗就拘留10天?不用判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手机版|虚假信息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 皖ICP备10015146号-3 )

公安备案号34082402000327 GMT+8, 2025-5-2 15:38 , Processed in 0.057808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