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安庆市潜山县公安局源潭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抓获一名涉嫌盗窃的“假僧人”,依法对其进行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当天上午八点左右,服装厂会计储女士上班之后,随手把携带的提包放在自己办公桌前的椅子上,就到楼下大仓库整理货物。整理好货物上楼,她遇到了身着僧服的男子。
(服装厂会计储女士同期声)一路上就问我,老板在不在家,我就开玩笑说老板不在家,他就跟我(到)办公室转了一圈之后,在这里转了一圈,大概看到我包在椅子上,就没做声走了,看他走了之后,我就拿着订单到对面办公室复印去了。
眼瞅着储女士离开,这位自称来自九华山的高僧周某赶紧猫着腰、溜进空无一人的办公室,顺手牵羊盗取了椅子上的提包,却不巧出门时被对面屋内的经理发现,呼唤众人齐力将其抓获。
(潜山县公安局源潭派出所副所长储和平同期声)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人周某身上,带有大量佛教用品,并在随身携带的功德簿上发现其写有潜山县城、怀宁、源潭等各地居民的捐赠款。
经过民警对周某仔细询问和调查取证,最终查实周某长期在怀宁、潜山一带,以赠送佛教饰品为名义,进行诈骗活动,和当日早晨在服装厂推销护身符不成、趁机盗窃的犯罪事实。
(潜山县公安局源潭派出所副所长储和平同期声)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理法》第四十九条、第十六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周某以诈骗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以盗窃行政拘留五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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