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传真] 龙潭乡建立重大自然灾害信息上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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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15-8-10 11: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灾害信息是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为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开展决策服务的基础。但面对灾情,民政、国土、水利、林业、农业、交通等部门往往分头查灾,互相交流不畅,缺乏共享机制,提供决策服务材料单一;各自上报,口径不统一;估算损失不一,上报数字不一,无法给救灾决策提供一个正确参考。
  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增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科学性,及时了解掌握灾害信息,准确把握灾情发展趋势,有效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龙潭乡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建立重大自然灾害信息上报制度。
  一是建立信息员队伍。分管应急工作副乡长任信息上报总负责人,对信息上报工作负总责;乡党政办成员为具体责任人,综合承担灾害预警以及灾害信息收集、上报;各村村委会主任任村信息员,在村两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平时做好灾害隐患调查、防灾避灾知识宣传,应急期间负责向乡政府上报灾害预警信息及灾情。所有涉灾信息实行统一上报,有效解决统计口径不一,上报数字不一的问题。二是加强实地查灾工作。一旦有灾情预警,所有联系村乡干、包片村干进村入户,现场查看、集中查灾、即时核灾、综合分析、对汛情、旱情、地质灾害等灾情发展变化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客观评估灾害损失,确保上报信息的真实准确。三是实行灾情会商。加强与民政、国土、水利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重大灾情由乡党委政府根据灾害实际情况牵头召集民政、国土、水利、农业、林业、交通等部门分管领导和负责同志参加会商,利用他们各自领域的专业优势对灾情进行预警和评估,确保上报信息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徐文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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