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资讯] 关于启动防汛III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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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浓 发表于 2018-7-6 14: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7月4日晚21时-24时,我县天柱山镇、龙潭乡、余井镇、源潭镇四个乡镇出现大暴雨,其中天柱山镇茶庄村1小时降雨166.6mm,超历史极值,据气象预报,今明两天我县仍有大到暴雨。根据《潜山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县防指决定从7月5日0时起,启动防汛III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切实做好超强暴雨防汛抗灾工作。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主要责任人要迅速组织险情排查,加强中小河流、小水库、大山塘、地质灾害点、切坡建房户、危房户、旅游景点等安全隐患排查,该转移人员的迅速组织转移。

2、迅速开展灾情应急处置。天柱山镇和交通、公路、交警等部门对九井河冲毁桥梁迅速进行应急处置,防止人员、车辆落水;供电部门应迅速组织电力抢险和恢复。

3、加强预测预警和预报。气象、水利、国土、住建等部门要及时开展会商分析和研判,并加密对短时强降雨的预警预报。

4、加强值班值守。县防办、地灾办、应急办、县防指各成员单位以及各乡镇要加强值班,并安排领导带班。

5、及时组织查灾报灾。各乡镇对已经出现的灾情及时处置,水利、交运、公路、国土、农业、旅游、民政、教育等部门也要及时开展查灾核灾,并上报县防指。

6、加强指挥调度。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要对乡镇防汛情况进行督查,视情况到现场指挥调度。

7、确保人身安全。各级防汛责任人在防汛抢险和救灾的过程中要确保自身安全。

8、严肃防汛纪律。对在防汛工作中违反安徽省防汛抗旱纪律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潜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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