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藏獒扰邻 警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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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网 发表于 2015-4-27 18: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早在2014年4月,安庆市就出台了城区犬类管理通告,对城区禁止饲养的犬类进行了明确界定,凡体高超过50公分的凡獒犬、猎犬、狼犬以及各类牧羊犬等犬只,均被视为烈性犬、大型犬,属于明令禁止饲养的范围。近日,在安庆市潜山县,警方就依法处置了一只大型藏獒。

潜山县城居民何女士,在家的楼梯口用不锈钢围起了一个栅栏,里面圈养了一只藏獒,严重干扰了周边居民的生活。

(居民徐礼平同期声)(去年)有一个小孩上楼梯口,晚上的时候,那狗突然往上一窜,把链子蹦断了,双爪搭在小孩肩上,那个小孩吓得不轻。是前面25栋的一个小孩。

(居民储翠霞同期声)主要是气味难闻,像我们上下楼拂坡,那个气味一闻的话,就要吐,马上就要到暖天了,苍蝇那些东西,搞得更难过。

藏獒生性凶猛’常人难以靠近,不适合在城区居民区内圈养。民警在征求藏獒主人的意见后,将这只藏獒进行了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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