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一男子残忍挖去前妻眼球 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复制链接]

帖子
5348
威望
0 点
红花
87768 枚

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潜山网 发表于 2018-9-2 17: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尖刀刺、抠眼珠、开水淋,您可能想象不到,这就是画面当中的这位太湖县的一名男子,对待结婚十多年的前妻,竟然使出了这么残忍的手段,8月30号,太湖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社会影响极大的案件,被告人当庭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2018年3月12号,被告人汪某与妻子宋某因夫妻关系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后,二人仍租住在同一出租屋内,但分别住不同的房间。3月18号早上,两人发生争执,汪某心生怨恨,将宋某的右眼球挖出,并用开水浇淋宋某,致使宋某面部、手部多处烫伤。经鉴定,宋某伤情达到重伤二级,已构成五级伤残。
  法院认为,被告人汪某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面对判决,被告人汪某流下泪水,表示忏悔。参加旁听的被害人宋某则面无表情。
  目前,汪某已被送往监狱服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手机版|虚假信息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 皖ICP备10015146号-3 )

公安备案号34082402000327 GMT+8, 2025-5-6 07:29 , Processed in 0.052086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