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我县2015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格集中认证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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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网 发表于 2015-4-29 18: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加强城乡居保基金管理,巩固“零报告”制度成果,杜绝冒领、骗取养老金现象发生,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规定,从5月1日起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城乡居保待遇享受人员资格集中认证工作。
  集中认证工作在各乡镇每月实施的“零报告”制度基础上,依托乡镇、开发区保障所和村民小组进行具体认证。为保障认证工作顺利开展,县城乡居保局指导乡镇、开发区保障所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中分村(居)导出待遇领取人员名单,分发给各村(居)、村民组,各村(居)、村民组按照名单逐一认证,对重症残疾、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保障所、村(居)委会安排专人上门认证,对外出务工及异地居住的待遇享受人员,由其亲属签订经济责任担保书实行代理审验,对逾期不能完成认证人员,县城乡居保局将停发其养老金。
  集中认证工作期间,县城乡居保局还将对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集中认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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