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资讯] 潜山公安局刑侦大队破获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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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小子 发表于 2015-9-9 14:4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天柱小子 于 2015-9-9 14:49 编辑
  8月26日19时,潜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报案称:8月25日20时30分左右,在潜山县梅城镇天柱路红十字会医院门口和天柱路铁路桥附近发生追尾事故。
  接报案后,刑侦大队高度重视,责令梅城责任区刑警队成立专案组,迅速侦破此案。经查:8月25日20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贾某某驾驶的轿车,在潜山县梅城镇境内沿京珠线由东向西行驶至1322KM+500M(红十字会医院门前路段),与杨某某驾驶电动车发生追尾相撞事故,致杨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发生事故后,贾某某驾驶小车(车头卡挂杨某某所驾电动车)逃离现场,逃离过程中冲闯交通信号灯,行驶至天柱山路铁路桥附近再次碰撞路上同向行驶葛某某驾驶的电动车,致葛某某受伤、电动车受损。但该贾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继续驾车逃离,直接将车头卡挂有杨某某所驾电动车的轿车,开回其位于潜山县梅城镇天柱第一城住宅楼下。8月26日,嫌疑人贾某某(男,1982年生,潜山黄铺人)到潜山公安局投案,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潜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来源:潜山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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